365英国官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2025年)

发布时间:2025-05-12 发布者: 浏览次数:

为规范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确立健康的科学研究与发展导向,提高学院研究生科研学术水平,根据《英国365网站研究生奖助体系实施办法》武科大研发〔2022〕6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定对象

学院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和要求

1、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4、取得英国365网站研究生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5、档案未转入学校、定向生不参评学业奖学金。

研究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学业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且未解除者;

2、课程考试不及格或考核不合格者;

3、在学期间退学、延长学年以及因其它原因学籍变动者;

4、未按学校规定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者;

5、导师认为研究生未能履行责任而需要停止学业奖学金发放的;

6、有其他不适合继续享受学业奖学金的行为者。

三、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是国家和学校共同设立,用于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创新进取,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一)2024级及以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5000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4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2000元/生·年,具体按照《英国365网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武科大研发〔2022〕60号)执行。

(二)2025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不分等级,覆盖面为100%,标准为10000元/生·年;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二年级至四年级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年,二等学业奖学金为12000元/生·年,三等学业奖学金为10000元/生·年。

(三)学业奖学金分配原则

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综合表现按学年评定,实行动态管理。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初试、复试成绩等情况评定,其中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三年级硕士与二、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按照其上一学年在学业成绩、学术成果以及社会活动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实行动态调整。

学业奖学金按照综合测评得分及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备案表中各等级名额备案情况进行分配,同一年级的学业奖学金总金额原则上保持不变,各等级名额数据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四、评审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院长和院党委书记同时担任委员会主任。委员会成员包括365英国领导班子成员、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

五、综合测评分计算办法

(一)研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综合测评分计算方法

研究生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评审,按照入学考试初试和复试情况综合评定,其中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二)研二学年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综合测评分计算方法

总分=学位课程平均分*45%+科研成果得分*35%+素质得分*20%。

注:1.学位课程平均分应为加权平均学分绩2.科研成果计分占总分的35%,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专利、论文、著作等和学科竞赛。3.素质加分=社会工作以及其他获奖项。4.学生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之间取得,论文以见刊日期为准,获奖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5.若出现综合测评得分相同情况,可在学院公布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新的素质加分证明材料(不可重复)。

(三)研三(博二及以上)学年学业奖学金动态调整综合测评分计算方法

总分= 科研成果得分+素质得分。

注:1.科研成果包括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专利、论文、著作等和学科竞赛。2.素质得分=社会工作以及其他获奖项。3.学生提交的各类成果应为上一年9月1日至当年8月31日之间取得,论文以见刊日期为准,获奖以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准。4.若出现综合测评得分相同情况,可在学院公布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新的素质加分证明材料(不可重复)。

所有成果均应有原件证实,与所学专业相关。第一署名单位应为英国365网站。所有成果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六、综合测评分奖励标准

(一)科研成果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作者排名

顺序

计分(分/项)

省(部)级科研成果获奖

1

120

1.同一科研成果多次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加。

2.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2。

3.市级及行业科研成果奖励参照省(部)级奖励计分乘0.7。

4.特等奖奖励计分为一等奖乘1.2。

2—4

90

5—7

70

8—10

50

10名以后

30

1

80

2—4

60

5—7

40

7名以后

30

1

40

2—4

30

5—7

25

(二)专利、论文及著作奖励标准(论文分级以当年最新文件为准)


等级

计分(/)

T

在国际著名学术刊物(Science、Nature、Cell)发表的学术论文

200

1.所有成果计分均应有书籍原件证实,仅有用稿通知不予认定。第一作者和评奖人单位应明确为英国365网站,否则不加分。同一论文被不同刊物收录(转载),按最高级别计分,不累加。

2.若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或研究生为通讯作者,其导师为第一作者,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但此类论文计分,最多计算2篇,且第1篇按照得分的100%计分,第2篇按照得分的50%计分。

3.A类论文中位列科睿唯安JCR分区的期刊得分参照中科院对应分区的60%计算。

4.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2万字以下的,不得加分。

5.参加编著、翻译学术著作需提供有本人署名的著作原件、出版社盖章的字数证明等必要证明。

6.会议检索论文必须有检索报告;收入论文集的必须有论文集(论文集光盘),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需提供宣读证书,否则不予加分。同一论文在不同的学术会议上宣读或收录,计最高分,不累加。

7.D类档次论文计分时,总篇数不能超过3篇。

在《中国社会科学》、《求是》等顶尖人文社科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

160

A

A1

《历史研究》《法学研究》《哲学研究》《管理世界》《经济研究》《教育研究》《新华文摘》(2000字以上)、位列中科院SCI、SSCI分区1区的期刊

120

A2

《心理学报》《政治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民族研究》《马克思主义研究》《体育科学》《中国人口科学》《中国法学》《世界宗教研究》《近代史研究》《艺术评论》《文学评论》、位列中科院SCI、SSCI分区2区的期刊

90

A3

位列中科院SCI、SSCI分区3区的期刊;中文期刊自然科学前5%期刊;中文期刊人文社会科学类前7.5%的期刊

60

被《人民日报》(理论版)、《光明日报》(理论版)、《经济日报》(理论版)、《新华文摘》全文转载(部分转载按35分/篇)

40

B

未被列入A类的SCI、SSCI、EI(期刊)收录的期刊

35

中文期刊自然科学前5%-20%期刊;

中文期刊人文社会科学类前7.5%-30%期刊

30

《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文章(部分转载按25分/篇)

30

C

未被列入A类和B类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

25

未被列入A类和B类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英国365网站学报》(自然科学版与社会科学版)和《中国社会科学报》

15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的论文且被EI检索、CSCD/SCD收录的期刊(SCD仅限两篇)

5

E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5万字以上

10

参加翻译学术著作2万至5万字

5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10万字以上

15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5万至10万字

10

参加编著学术著作达2万至5万字

5

省级副省级以上报纸或官方网络平台发表学术论文

3

1.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的学术论文

2.收入国际性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

2

专利类和软件著作权计分

等级

作者排名顺序

计分(/)

1.获国家发明专利成果应有专利证书(或专利授权号),若该专利获得其他科研奖励者,以最高分计,不累加。

2.以名称相同或相近的项目申报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和发明专利受理的加分只可取其中一项加分。

3.发明专利受理至授权每项最多计分一次。

4.发明专利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的最多计5项。

5.除发明专利外其他专利、软著最多计算1项。

6.软著导师为第一申请人的,研究生为第二申请人的,以第一申请人计分。

发明专利

1

20

2-3

10

申报获受理(排名前3)

5

实用新型专利、

软件著作权

1

3

2-3

1

外观设计专利

1

3

2-3

1

(三)社会工作及获奖奖励标准

1.思想品德类奖励标准

获得国家级表彰计30分,获得省级表彰计20分,获得校级表彰的计3分(校级表彰最高不超过6分),同一获奖项目得分不累计,以高分计算。

注:此项奖励仅针对在阶段性表现突出被授予表彰的,包括各类个人评优(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模范共青团干、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主要是指阶段性的综合表现评优,不包含单次活动的个人奖项;

获“星级文明宿舍”四星级及以上的寝室按2分每人加分,获三星级寝室按1分每人加分。

2.社会工作职务奖励标准

在校期间担任学校、学院或班级学生干部,根据担任的职务及工作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担任学生干部获评“优秀委员”“优秀部长”等称号的不单独加分。

工作层面职务奖励分值
班 级班长、团支书4分
委员2分
学生党员管理办公室、党支部负责人、支部书记4分
委员3分
院(校)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6分
部长、副部长4分
委员2分
其他学院/部门/组织如兼职辅导员2分

注:1.在其他学院/部门任职的学生需提供盖有该学院/部门公章的聘书或证明;2.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满一年满一个学期的按照上面的标准的50%加分,担任学生干部工作不满一个学期的不予加分;3.担任多个学生干部工作岗位的取最高加分项,不进行累计;4.助教、助管、舆情分析员等给予相应报酬的岗位,不作为奖励项。未实际开展工作或未经学校认定的学生组织、社团任职,不予奖励。

3.参加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含运动会)等奖励标准

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暑期社会实践、文体活动,根据表现情况适当给予加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同一获奖项目得分不累计,以高分计算;除暑期社会实践外,其余团队活动获奖,团队成员计半获得对应等次加分;参与志愿活动按参与计分)。

暑期社会实践及院级活动
暑期社会实践(先进团队与先进个人不重复加分,获奖与立项不重复加分)类别先进团队先进个人
省级5分4分
校级3分2分
申报院级团队并完成结项1分
申报校级团队并完成结项2分
院级活动一等奖2分
二等奖1分
三等奖0.5分
校级文体竞赛活动(如学术论坛、篮球比赛、跳绳比赛、运动会等)前六名2分
参与0.5分
参与院、校晚会团体表演1.5分
院、校晚会个人表演2分

4.发表新闻通讯类作品奖励标准

国家级省市级校级(学校要闻、综合新闻、深度报道)校级(院系动态等其他版块)
6分4分3分1分

注:1.新闻通讯类作品累计加分8分封顶;

2.网络发表的文章请附带原文链接,纸媒请交原件或复印件或官方电子刊物链接;先锋在线稿件不计分。

仅在网站发表的且联合署名的新闻作品,按1/2比例加分;

(四)学科竞赛获奖奖励标准

S=C×K1×K2×K3

S:总得分。

C:赛事类别基础分。A1类60分;A2类50分;B1类35分,B2类25分,C类10分,D类5分,其他类3分。

K1:奖项等级系数。一等奖系数为1;二等奖系数为0.8;三等奖系数为0.6;其他系数为0.2。

K2:奖项层次系数。国家级系数为1;省部级系数为0.5;其他系数为0.2。

K3:排序系数。排序第1系数为1;排序第2-3系数为0.8;排序第4-5系数为0.5;排序第5以后系数为0.2。

赛事分类认定参照《英国365网站学生学科和科技竞赛管理办法》最新文件执行。学科竞赛A类以下赛事项目获奖最多计3项。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获得国家级特等奖和一等奖则基础分按照B2类计算,获得其他类别奖项基础分按照C类算。其他未列入本目录的学科和科技竞赛项目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赛事以活动或证书为准,同一项目分获不同奖励,取最高分。若该赛事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视为一等奖,其他依此顺延。集体项目若无排序,所有成员均获得该项相应名次得分。

四、综合测评分扣分标准

1.有不诚信记录、受到学校诫勉观察、通报批评等扣5分;受院级通报批评的,视情况扣1-4分;

2.研究生宿舍检查评为不合格寝室的,宿舍成员扣5分/次,该项扣分无上限;

八、评审程序

(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测评、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二)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按要求提交课程学习成绩表、论文和科研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支撑材料。

(三)学院广泛组织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对申请者进行推荐测评,测评结果报送学院评审委员会。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相关材料,按照学院制定的学业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计算、核实申请者得分,并结合得分及推荐测评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初步名单并予以不少于5日的公示。

八、附则

(一)本办法未尽事宜,以学校文件为依据。本办法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每年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视当年实际情况对有关条款做适当调整。

(二)对评议过程及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按照逐级上报的原则首先向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异议及争端仍未得到解决的再依次向研究生院、学校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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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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